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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金明金矿有限责任公司3万t/a采选改扩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5-01-14 作者: 字体:

醴陵市金明金矿有限责任公司3t/a采选改扩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金明金矿有限责任公司3万t/a采选改扩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金明金矿有限责任公司3t/a采选改扩建工程变更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李畋镇

建设单位

醴陵市金明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金明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拟在醴陵市李畋镇洪源村矿区内实施醴陵市金明金矿有限责任公司3t/a采选改扩建工程变更。项目主要变更内容为:不在规划选厂位置(王井冲)新建选矿厂及尾矿库,继续利用原金明选厂就地征地扩建,新增征地1035m2,调整平面布局,改造并扩建选厂及相应配套设施;沿用原有马劲坳尾矿干排系统并进行完善,并新建尾矿脱水水池;尾矿脱水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原有马劲坳尾矿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选矿;井下涌水优先回用作为采矿和选矿生产用水,多余部分经新建井下涌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外排至明兰河。矿山面积、生产能力、准采标高、开采方式等保持不变,即矿山生产能力为3.0t/a,矿山的面积为0.8672km2,准采标高250-100m,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选矿方法为重选加浮选,产品为金精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废气污染源主要是采矿工程井下通风废气、选矿工程破碎筛分废气、运输扬尘、废石场扬尘等。

井下采矿采用湿式作业,在各产尘点及通道加装洒水、喷雾装置,降低粉尘产生量,再由井下通风装置排出地表;选矿过程中破碎采用湿式破碎并经洒水抑尘、布袋除尘后,粉尘逸散量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矿石运输量较小,运距较短,运输道路沿途居民分布较少,经采取封闭运输和洒水抑尘措施后,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采矿产生的废石块径较大,不易风化起尘,在大风天气下,可以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来降低废石场扬尘,在废石倾倒工序中,可以通过降低倾倒的落差,减慢倾倒的速度等措施来降低扬尘。

2)废水

井下涌水优先回用作为采矿和选矿生产用水,多余部分经井下涌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明兰河;废石场淋滤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选矿废水正常工况下随尾矿一并进入尾矿库的干排系统,尾矿经浓缩脱水处理后外售综合利用,尾矿脱水废水经脱水水池(压滤液收集池)后通过专用管道进入尾矿库库尾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至重选、浮选工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矿井涌水一起排放至明兰河。

3)噪声

采矿噪声主要来自凿岩、爆破、运输等生产环节;选矿噪声主要产生在破碎、球磨等工序。通过采取加强设备维护、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震处理、加强操作工人劳动防护等措施后,可有效较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采矿废石、选矿尾矿、污水处理站的沉渣、废机油和职工生活垃圾。采矿废石优先用于井下回填,剩余部分在废石场堆存外售作建筑石料;尾矿经干排系统处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的沉渣与尾矿性质类似,利用尾矿干排系统处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则按要求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5)生态

原马颈坳尾矿库闭库并经安监部门安全鉴定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复垦及生态恢复。矿山服务期满时,需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

6)入河排污口

醴陵市金明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位于明兰河右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659.81",北纬27°526.67",所属水功能区为农业用水区,入河方式为专管(PE管,直径0.16m),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污口分类为工业废水排污口,排放去向为明兰河,排放规模为1851.82m3/d,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2002)一级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