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 >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燃料和烟气处理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5-07-10 作者: 字体: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燃料和烟气处理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燃料和烟气处理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燃料和烟气处理系统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醴陵市醴陵经开区东富工业园

建设单位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亚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在保障环保达标排放、不增加石油焦使用量的基础上,计划将石油焦硫含量不高于1.5%调整3%并投资3000万元对企业对使用石油焦燃料的4条生产线及备用线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过程、生产工艺、产品种类和生产规模、燃料用量等的变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主要考虑玻璃熔窑废气污染物。

1)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对使用石油焦燃料的4条生产线及备用线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可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1玻璃熔窑排放标准,在加强烟气废气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达到处理效果的前提下,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空气质量及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技改项目主要是石油焦燃料硫含量变化,石油焦使用量不变,且石油焦加工过程不会产生生产废水,技改项目也不需增加员工,因此技改前后全厂废水产排污不变。

3)营运期声环境的影响

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内容为石油焦含硫率调整和熔窑配套的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不涉及生产设备的变化。改造后的设备声源变化小,且企业熔窑废气处理设施位于厂区中心位置,距离厂界至少160米,因此本次技改项目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基本无影响。

4)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次技改项目涉及的生产固废主要为废脱硝催化剂和脱硫灰。废脱硝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即清即运,不在厂区内暂存。脱硫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各生产线灰库贮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