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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港有限公司 株洲港旗滨码头提质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5-08-18 作者: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港有限公司株洲港旗滨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港旗滨码头提质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大桥下游1120m处,湘江右岸,原株玻码头

建设单位

株洲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湘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港有限公司拟投资5659.95万元对旗滨码头1000吨级(兼顾2000吨级)通用泊位进行提质改造,码头靠泊等级不变,80m岸线不变,经营铁矿石、砂石、钢材,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道路等配套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码头不设置堆场。散货不进行装船作业,采用车船直取作业模式进行卸料;钢材件杂货采用起重机装卸,设计吞吐量为120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设备燃油废气、淤泥恶臭等,通过洒水降尘、车辆清洗、物料遮盖、加强车辆维保和运输污染控制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大气环境影响。水上作业按航运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作业公告,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截水沟截留雨水径流,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并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沉淀下来的泥沙运往建筑消纳场处置;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宅已有排水系统;严格管理施工人员、船舶和机械,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依托建霞作业区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接收点上岸,交株洲市鸿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晨曦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集、转运,不外排,禁止向水域抛弃垃圾或排放废水;港池疏浚淤泥经临时堆场干化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泵送至清霞路市政污水管网进霞湾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不设取、弃土场,建筑垃圾妥善处理,疏浚淤泥自然干化后作为码头后方陆域工程回填土综合利用;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湖南晨曦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制定生物保护方案,缩短工期,水下施工作业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和洄游期;严控水下施工范围,避免对江段水生生物造成伤害。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控制铁矿石和砂石装卸作业废气无组织排放。车船直取的抓斗采用全密闭抓斗,在抓斗耦合边镶嵌有密闭效果的耐磨硅橡胶边条,确保提斗过程物料不底漏和侧漏;集料斗配备双层高压喷雾装置;配备岸电设施。选用环保型港口装卸运输机械;定期清扫、冲洗码头作业区和后方陆域路面;及时了解气象情况,不利天气到来前做好相应防尘措施,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禁止装卸作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雨污水收集,严禁项目各类废水排入周边水域。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经管道输送至建霞作业区设置的船舶油污水储存箱内,再定期交由株洲市鸿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处理;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经管道排入建霞作业区设置的船舶生活污水储存箱内,与后方陆域生活污水一同交由湖南晨曦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集、转运;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码头作业平台、后方道路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一并排入后方陆域污水处理设备,经调节混凝沉淀等工艺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霞湾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施维保、控制船舶鸣笛、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震隔音等措施,项目营运期湘江侧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场界执行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项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实行分级分类和四专管理(专门危废暂存库,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墙、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六)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

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防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监管,杜绝装卸、运输等日常作业过程出现物料撒漏问题;重点落实防船舶溢油泄漏等风险防范措施;配齐各类应急设施,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海事等部门应急联动,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生态保护工作。落实好水生生态保护工作,通过强化生态监管和环境保护宣传和码头工程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将建设工程的生态环境风险和对保护区影响降到最低。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