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 > 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2020年9月17~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说明)审批决定
2020年9月17~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环评[2020]26号 |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 广东明阳6MW等系列永磁发电机产能提升项目 |
2 | 株环评辐表[2020]7号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 110kV王张Ⅰ线、王张Ⅱ线、王莲Ⅰ线、王君线#001~#009段线路迁改工程 |
本公示自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0月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