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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11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更新时间:2020-11-09 作者: 字体:

20201030日11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环评[2020]30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钽铌制品事业部技术改造项目

株环评[2020]30号


2

株环评辐表[2020]8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株洲醴陵东220kv输变电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0]8号


3

株环评辐表[2020]9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株洲成家(白关)220kv输变电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0]9号


4

株环评辐表[2020]10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湖南株洲竹园~船形110kV线路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0]10号


5

株环评辐表[2020]11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湖南渌口淦田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0]11号


本公示自2020119202011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