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 > 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2021年1月20~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更新时间:2021-01-26 作者: 字体:

2021120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环评[2021]1

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市下河街-庐山路过江管道建设项目

株环评表[2021]1号




2

株环评[2021]1

湖南星月装饰件有限公司

年产100吨密封条项目

株环评〔2021〕1号




本公示自202112620212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