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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6~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更新时间:2021-08-17 作者: 字体:

20218月16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环评[2021]29

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高档生态时尚苎麻面料生产线升级改造工程变更

株环评[2021]29号


2

株环评辐表[2021]8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醴陵泗汾镇鸭塘复合光伏110kV送出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1]8号


本公示自2021817202182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