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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2022年2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环评辐表[2022]3号 |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铜霞路(塘屋路-叶子冲变电站)电力专用综合管廊新建工程(电气、监控部分) |
本公示自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