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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4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2022年3月30日~4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环评表[2022]1号 | 湘潭云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超威梯次(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湖南省汨罗锦胜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骆驼集团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联合体;湖南金翼有色金属综合回收有限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众合优电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湖南科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株洲玖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1500吨硬质合金产品改扩建工程 |
2 | 株环评[2022]14号 | 渌口区渌口生猪定点屠宰场 | 渌口区渌口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
本公示自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