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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7~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更新时间:2022-07-06 作者: 字体:

20226月2728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环评[2022]24

株洲市鑫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6万吨再生塑料颗粒、2万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株环评〔2022〕24号


2

株环评[2022]25

醴陵市浦瓷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年铸造、阳极氧化1800吨电瓷附件建设项目

株环评〔2022〕25号


3

株环评[2022]26

株洲鸿达实业有限公司

金属碳化物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株环评〔2022〕26号


4

株环评[2022]27

株洲星驰新材料有限公司

钽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株环评〔2022〕27号


本公示自202276202271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