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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8-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2023年5月8-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环评[2023]15号 | 诺普材料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 新型银氧化锡/银基电工材料建设项目 诺普材料科技(株洲)有限公司新型银氧化锡银基电工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
2 | 株环评辐表[2023]29号 | 株洲兴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株洲大石桥110kV输变电工程 湖南株洲大石桥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
3 | 株环评辐表[2023]30号 | 株洲椭圆时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 株洲椭圆时空卫星地球站基础设施项目 |
本公示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