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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更新时间:2023-11-14 作者: 字体:

202311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环评[2023]35

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升级扩容改造工程

株环评〔2023〕35号批复

株环评【2023】35号报批搞

2

株环评[2023]36

株洲天颐莱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柔性显示用电子材料建设项目

株环评〔2023〕36号批复

株环评【2023】36号报批搞

3

株环评辐表〔2023〕41

醴陵安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醴陵市长庆街道100MW/200MWh储能电站

株环评辐表〔2023〕41号批复

株环评辐表【2023】41号报批稿

本公示自202311142023112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国行政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